高明的中小微企业注意啦
这一份贷款贴息补贴请查收!
什么时候办理?
有啥条件?
明仔都给你整理好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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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项目名称
高明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补贴
02 办理时间
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
03 受理条件
一、申报对象: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申请贴息扶持:
(一)扶持企业范围。在佛山市高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,且以法人主体企业在高明辖区内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(含小额贷款公司)在规定期限内发生的新增贷款。
(二)适用行业分类。包括农、林、牧、渔业;工业、建筑业、批发业、零售业等16类行业的中小微企业。
中小微企业标准按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)规定认定。
二、政策补贴标准及贴息期限
中小微企业在2020年2月2日至6月30日期间发生的新增贷款,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20%给予贴息补贴,贴息期限最长6个月(若贷款使用期限不足6个月的,则按其贷款实际使用时间计算)。
本申报指引所指的新增贷款涵义、执行利率方式、贴息补贴计算标准:
(一)新增贷款涵义。在高明辖区内注册的银行机构(含小额贷款公司)对我区中小微企业(以法人主体企业的贷款)在计算时点当月末辖区内各银行的贷款余额(2020年2月至6月期间)对比企业在2020年1月31日贷款余额,增加部分的贷款额为新增贷款(不含贷款展期),具体以人民银行征信报告、银行贷款合同、借据等佐证资料综合计算。
(二)贴息执行利率。贴息按照当月当期公布的LPR利率为基准。
(三)贴息补贴计算。
1.贴息金额计算公式:贴息金额=新增贷款额×当月LPR利率×20%(贴息率)×50%(6个月)。
2.提前还款计算方式:如某企业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提前还贷的(新增贷款发生变化),贴息补贴则以分段方法计算。
三、申报时间
符合本申报指引的中小微企业可在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限内,按相关要求组织有关资料向区经济科技促进局(区金融局)提出申请。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高明区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;
(二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;
(三)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;
(四)银行贷款合同、借款借据、利息发票、银行流水等借款凭证复印件;
(五)申报当月打印的企业征信报告。
上述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须加盖企业公章,在提供资料时要求一式两份。
04 办理程序
拟申报的中小微企业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申报,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区经济科技促进局(区金融局)审核,对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回企业。
审核通过后,区经济科技促进局(区金融局)按照规定程序报区财政局批准,向中小微企业核发贴息扶持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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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高明区经济科技促进局
编辑: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
审校:谭健才、黎翠怡
现在时间是2021年11月21日13时2分9秒,这是《水淼·多功能批量排版》试用版本处理的文章。T41g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