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有朋友问:是不是我领到营业执照之后,我公司设立的事情就完成了呢?
趁着这个问题,今天和大家一起聊一聊,关于公司设立后,还需要办理的几件事情:
一、刻章
公司设立以后,需要办理刻章,以武汉为例,通常一整套章子有5个,即:公章,合同章,法人代表章,财务章,发票章。
二、税务登记
企业、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场所,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事业单位(以下统称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),向生产、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。
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(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)的,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。
注意:公司税务登记办理完成后,需要正常记账报税哦!
三、银行开户
公司的银行账户类型分为银行基本户、银行一般户与银行临时户。
注册公司,要开立银行基本户,人们通常所说的银行开户也是指开立“银行基本户”。
四、社保登记
缴费单位应按照《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住所(地址)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
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、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,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
五、注册商标
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,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。
以上,就是公司注册完成后一般需要办理的几项基础事务。
当然,如果涉及到行业许可的公司,还需要办理行业许可证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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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大家身体健康,万事顺遂!
现在时间是2021年11月21日13时1分31秒,这是《水淼·多功能批量排版》试用版本处理的文章。6b550G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