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,你分得清楚吗?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经常会描述一个开展商业活动的经营者为“开公司的”,这充分表达了公司这一经营载体在商业活动中得到广泛适用。但是,从法律角度讲,公司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。除此以外,我们在经营中还会用到其他不同的经营载体。在本文中跟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特征:
1、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
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比较适合“小本生意”。两者投资主体都只能是自然人,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,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,不需要注册资本,经营者对外承担无限责任,自然也无法引入其他投资人。
但是,相比而言,个人独资企业更接近“公司”这个现代经营主体。比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变更,必须有独立的银行账户,可以对外设立分支机构,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。
如果个人只是想靠自己的劳务和有限的资金做点小生意,不考虑未来经营扩大,对外经营风险也不大的情况下,以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为经营主体就足够了。在实践中,我们也看到有一些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其实不小了,在这种情况下,随着营业额的增加,企业的经营风险也在变大,经营者可以考虑将部分风险大的业务放入有限责任公司中,以个人资产和经营资产做适当隔离。
2、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
这两个经营主体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被搞混,有很多人以为个独指的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。其实这两种经营主体差别非常大。
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很多相似之处,比如出资人都是一个,都有独立的企业名称,独立的银行账户,有具体的经营地址,都可以对外设立分支机构,等等。
但是,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非常不同的经营主体。其中一个最本质区别就是,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,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。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有一个投资人,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部分股权给其他人,和别人进行合作。
但是,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并不是必然承担有限责任。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独立的,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。
从税收政策的角度,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,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,在向股东分红的时候,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,税费成本相对较高。
综上,当经营者未来打算扩大经营,和他人开展合作,或规避经营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时,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更为合适。但是,如果本身没有合作的必要,或经营风险不大的时候,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也是可以的。而个体工商户因更多的给人以临时摊贩的感觉,因此对外有品牌需求的经营者会选择个人独资企业。
殷慧娟 资深律师
殷慧娟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,经济法法律硕士,具备10年法律执业经验,具有法律和财务双重专业背景。
曾担任某上市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,在公司收购兼并、商事争议解决、公司治理和企业投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战经验。
主体篇1.1——只想做点小生意是不是必须取得营业执照?
现在时间是2021年11月21日13时1分20秒,这是《水淼·多功能批量排版》试用版本处理的文章。P5qGN4